2021年4月13日,淮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据悉,2018年原告曹某等18人经人介绍来到走读淮河项目务工,施工一段时间后由于天气原因停工,工头温某在支付一部分工资后剩余部分拒不支付。经了解,温某是给向某某干活,向某未按时支付工资款,原告等人将向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王开锋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因案件标的额小,通过法官王开锋与助理颛双滨的沟通协调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向某主动履行义务,当场支付其拖欠曹某的劳动报酬两万余元,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及时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