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作为当下最热门的支付工具之一,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了违法犯罪的工具。将支付宝账号租借给他人,然后动动手指,在自己支付宝账户上收钱,再按照要求转给他人,就能得到提成,这听起来像不像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如果遇到租借支付宝账号的“好事”,大家可千万要小心,你的支付宝或许会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近日,淮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租借支付宝账号“洗黑钱”案件,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贺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被告臧某(另案处理)联系臧X某(另案处理)、贺X某(另案处理)、贺某等人,来到安徽省界首市某酒店,将贺某等人提供的支付宝账号及手机交给他人。期间贺某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多次到操作人员房间进行刷脸支付,操作人员将诈骗所得的大笔钱款转入贺某等人支付宝账户后,迅速把钱转往他处。
经过统计被告人贺某账号流水120余万元,根据走账金额,贺某收取提成,实际获利共计1200元。因贺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赔犯罪所得,且系初犯,积极认罪悔罪,获刑两年。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个人账号、支付账户等!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也会使自己成为犯罪“帮凶”而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