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第49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5日上午,淮滨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的法官们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连华带领下,与淮滨淮南湿地办在淮南湿地保护区开展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倡导构建绿色生态家园,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到达淮南湿地保护区后,庞连华先是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法官及法院环保志愿者来到淮南湿地复植补种公益林基地查看了复植补种林树木存活及生长情况。
淮南湿地保护区是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环境和湿地生态系统为主的自然保护区。据调查统计保护区内鸟类有200多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30多种,省级重点保护鸟类40多种,在淮南湿地办中展出的就有100多幅鸟类照片。
2016年8月淮滨法院将淮南湿地保护区做为复植补种基地,并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巡回法庭旁设置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栏,将淮南湿地建立为环境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基地。
巡回法庭设立以来共审理25案28人,涉及复植补种24案27人,补种落羽杉8765棵,涉及环境污染者修复环境1案1人,缴纳国家环境修复费用18000元,发布典型案例3案3人,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5只、斑鸠60只。
法官们在淮南湿地现场以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问等方式,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活动共向群众发放了世界环境日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解答生态环境相关问题10余人次,现场群众反应热烈,通过集中宣传,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提升了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意识。
多年来,淮滨法院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保障淮滨县生态环境安全,努力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的环境保护法治观念,为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