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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公开便民还普法

发布时间:2020-08-14 09:57:03



  6月18日,淮滨县人民法院赵集法庭法官在赵集镇政府院内巡回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县人大代表、乡村代表、人民调解员等旁听了案件的庭审过程。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持送货人员注明 “未付”字样的销售单据起诉被告郑某,主张被告未支付货款。被告郑某辩称,在销售单据上签字是为了证明收到货物,方便送货人员与原告对账,当时货款已经支付给送货的人员,不欠原告货款。


庭审情况

  随着法官敲响法槌,原告李某诉被告郑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原告李某陈述事实与理由,被告郑某进行答辩,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就是否欠货款进行了辩论。





  庭审结束后,淮滨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李钊、承办法官陈杨与旁听的县人大代表、乡村代表、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所长进行了座谈。大家纷纷献言献策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本案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矛盾如何化解发表自己的看法。




  与会人员对此次巡回审判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大家一致认为,巡回法庭既方便了群众打官司,又让群众现场接受了法治教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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