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南省淮滨县的生意人张某,满心欢喜的打算去外地谈一笔大生意,做好一切交易准备,却在第一步买机票的时候遇到了阻碍:自己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机票以及高铁。
原来,2016年,申请人王某作为张某的借款担保人,替张某偿还了全部欠款。2018年9月6日,王某持已生效法律文书向淮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追偿替张某偿还的欠款。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张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案件的执行陷入了瓶颈。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列失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2019年1月20日,办案法官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一开始试探性的询问了这个案件的情况,确认自己已被王某申请追偿后,其表示自己就是本案的被执行人,现想还款并请求法院解除失信。对于之前的下落不明,张某表示为了自己已经很多年没回过家乡,和家里人也没有联系,对此事并不知情。直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本人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不仅出行受到阻碍,在与他人买卖洽谈上也受到影响,所以致电法院,主动要求还款,请求法院解除失信。2018年1月22日,张某主动向法院账户转账32000元欠款,在确认收到全部执行款后,经申请人王某同意,执行干警解除了对张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