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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惩戒生威 失信“老板”还款

发布时间:2019-04-08 08:34:22


“你好,我要找温法官,我是来交钱的,请你们尽快把我的名字从失信名单中删去,我现在想坐飞机、高铁都买不到票,实在太不值当了”。近日,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急匆匆地来到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见到执行法官便这样说道。

原来,这名失信被执行人姓李,是淮滨县一个小超市的老板,也是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6年7月,李某在淮滨县某商场租赁两间门面经商,雇请郑某为其翻新装修门面。郑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被李某门面内倒下的玻璃砸伤,后经送往医院治疗康复。事后,郑某诉至法院就其受伤产生的损失要求李某赔偿,案件经过淮滨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李某赔偿郑某损失共计15000元,并定于2017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然而,到期后李某并未如约履行,郑某向淮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淮滨法院受理后,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赔偿义务。但李某多次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鉴于李某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淮滨县法院依法将李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名单发出后不久,执行信用惩戒即发挥了作用。李某外出在购买机票时遭到拒绝。售票平台给出的拒绝理由正是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属于限制乘坐民航飞机“黑名单”人员,不能向其售票。李某随即去买高铁票,同样被拒。原本对履行法院判决满不在乎的李某此时才领略到了执行信用惩戒的威力,尝到了被列入黑名单后寸步难行的苦果。为此,李某不得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相关义务。鉴于李某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法院依法将李某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屏蔽。

责任编辑: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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