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300余公里长途跋涉,分别在光山、信阳、息县,成功将一起执行案件的三名被执行人拘传至本院。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涉案标的150万元,郭某、王某、黄某等三位被执行人均为淮滨本地人。该院在先前的执行过程中,已经查封了三名被执行人名下的两辆轿车和一套位于淮滨县城的房产,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将被执行人名下工资账户冻结。但随后不久,执行干警便发现被执行人偷偷更换了工资账户。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月中旬,淮滨法院执行干警得到线索举报,迅速奔赴三地,将三位被执行人拘传至该院。
执行干警首先前往光山县城汽车站附近拘传被执行人王某,在干警们进入被执行人房中寻找王某期间,王某家属用语言煽动围观邻居,质疑法院执行程序,并声称法院抢人。在执行干警多次释明法律法规后,根据现场不稳定情况,决定立即将被执行人王某带离现场。因王某不必承担全部责任,且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较小,在警车上,王某便主动向执行干警交代另外二被执行人的下落。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刻前往息县和信阳,辗转两地,终于将另外两被执行人一同到回法院。
在三位被执行人中,王某涉案金额较小且积极配合执行,在履行了还款义务后,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而面对既听不进去劝解又拒不履行案款另外两位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