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阻碍执行、逃避执行等现象成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一块坚冰。近日,为了着实提高实际兑现率,破除执行坚冰,通过兑现更多真金白银提升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的获得感,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执行措施运用,特别是司法拘留措施的适用促进了多起案件执结。
被执行人李某全因逾期没有偿还申请人周某某的借款及相应利息8万余元而被周某某诉至淮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淮滨法院判决李某全于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周某某借款和相应利息。而在该法律文书生效后李某全仍拒不偿还借款和相应利息。周某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淮滨法院执行干警将李某全传唤至执行局,在执行局办公室内,申请人周某某表示愿意宽限还款期限两个月,而李某全仍然表示没有钱还,还想“再赖一赖”。
后淮滨法院对李某全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拘留所内,李某全终于幡然醒悟,向淮滨法院递交了悔过书,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在被拘留5日后,李某全委托其家人履行了案款3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鉴于李某全确有悔过之心,淮滨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对其作出了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另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陈某和刘某亦是“一赖再赖”的典型,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置若罔闻,而在他们分别被司法拘留3天和5天后,陈某和刘某均主动委托他们各自的家人积极履行案款。
淮滨法院在强化拘留措施适用的同时,还通过淮滨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淮滨论坛等本土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形成“不敢抗拒执行、不能抗拒执行、不愿抗拒执行”的条件反射意识,促进执行案件的执结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