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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别墅到饭店,执行局闪电行动

发布时间:2019-04-08 08:16:57


2019年3月25日,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下午4点,申请人温某某突然打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孙坎发现执行案件的担保人王某某在西湖边上的别墅中。孙坎立即出警前往别墅所在地。在孙坎带队到现场的过程中,申请人打电话说担保人王某某已离开别墅到城区某饭店准备请客吃饭。孙坎和领导沟通后,即时改变抓捕担保人王某某的方案。17:30分,孙坎带队赶到某饭店,将王某某带回淮滨法院执行局。

18:10分,回到法院后,孙坎即刻对担保人王某某进行普法教育、摆事实、讲道理,分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终于,被执行人王某某同意与申请人温某某协商解决本案。20:50分,申请人温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夜21:30分,被执行人配偶带现金到法院立即支付35000元现金,支付宝转帐25000元,共计6万元;剩余部分欠款申请人温某某同意被执行人以房屋抵债方案,该案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并分期履行。

责任编辑: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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