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淮滨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拒执罪和“限制消费”司法解释

  发布时间:2015-07-30 11:16:36


    7月23日上午,淮滨法院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昌文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该司法解释使一批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受到法律惩处,有效遏制了各种抗拒和规避执行现象,在全社会形成了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不仅对改善当前执行环境、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直接推动作用,而且对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院审管办通过内网将解释全文发送到全院干警,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同时,我院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搭建了学习平台,方便干警学习。

    大家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研读新的司法解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的指导方针开展审判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责任编辑:xu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