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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多措并举消灭“秸秆狼烟”

  发布时间:2015-06-03 10:10:38


    又是一年农忙时,满眼望去农民伯伯喜笑颜开,但相比之下农田里的“狼烟四起”则更为惹眼,秸秆焚烧造成的空气污染不仅危害到人体健康,而且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为此淮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大志同志积极参加了淮滨县政府组织的各机关单位禁止秸秆焚烧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王院长高度重视、统一安排,严密部署要求本院干警积极投身到“禁止秸秆焚烧活动月”中。为保证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我院各部门负责人也层层签署责任书,势必要将秸秆焚烧工作做到位。

    盯梢战术。加大对于禁烧秸秆的检查力度,在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后,各部门干警积极下乡前往县政府给我院划定的监督区域进行“秸秆焚烧盯梢”。对于意欲焚烧的农民进行及时制止,并晓之以理劝说切莫随意焚烧;对于不听规劝执意焚烧者立马通知相关部门采取诸如罚款、拘留等措施。

    依法办事。对于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失火案、交通事故等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办案,让因秸秆焚烧引起官司上身的群众得到应有的刑事审判和民事赔偿,同时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秸秆焚烧的严重后果依法规范自身言行。

    个案讲解。挑选具备典型性的的秸秆焚烧案件和群众“唠唠嗑”,现场一对一讲述给农民群众,教育群众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环境、危害健康,而且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同时还容易引发火灾损害邻居农田或者林业财产,再者会导致大雾锁城,烟味刺鼻,几乎所有要道车行放慢,拥堵严重,极易引发引起交通事故。

    广泛宣传。我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麦收现场采取拉横幅、播放广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宣传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并因势利导的疏通群众心理——将秸秆加以综合利用的各种益处,努力将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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