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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4-12-09 15:45:10


    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力度,全面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重要作用,有力促进司法公开和社会和谐稳定,淮滨县法院建立多项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参与权和表决权,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规范陪审员队伍管理,完成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制订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调配、参审、考核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建立人民陪审员个人档案,详细记载人民陪审员个人履历、审核任命、履行职责、业务培训、考核奖励等各项情况。

    二是建立业务培训制。任前进行不少于半个月时间的岗前集中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庭审观摩的方式潜移默化地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同时,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陪审员进行表彰。

    三是落实激励机制,加强履职保障。把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列入法院业务费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定期调整。依法保障陪审员的各项权利义务,不断完善陪审员的参审机制。鼓励陪审员独立发问,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在主持合议中,让陪审员优先并充分地发表意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公正裁判。

责任编辑:许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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