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法院加强司法文书保密工作
作者:李钊 孙健 发布时间:2014-09-17 13:34:46
淮滨县法院采取措施加强对司法文书的管理,杜绝泄密现象的发生。一是严守制作保密规定。文书书写、制作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时刻牢记保密守则。二是严把文书印制关。规定文书打印只能在院指定的打印室内。三是严格《印章使用办法》,院印专人专管,使用要登记、审查。四是严格档案管理。各类司法文书按规定归档后,登记、借阅、清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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