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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确保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10-09 10:22:35


    淮滨法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救助渠道,完善司法救助办法,坚持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兑现合法利益。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联动机制。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司法局、民政局、残联、乡镇、村委会等部门建立工作沟通协作制度,构建救助联动机制。对于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与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联系申请法律救助;对于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生活困难及残疾群众,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够低保的,帮其申请低保。现已与司法部门联系申请法律援助39次,同民政、残联开展联席座谈会6次,为困难当事人协助办理低保9人,解决公益性岗位3人。

    二是突出制度创新,建立了“首尾两头抓”的救助制度。在诉前对民事、行政案件中“有理没钱”的当事人实行案件诉讼费减免缓的制度,2010年至今,该院共受理诉讼费的减免缓交申请207件,经审查对80.7%的申请落实了减免缓措施,减免缓诉讼费金额共120.1万元;在诉讼后救助方面,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设立了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基金,对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至今已累计为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农村特困户、残疾人等特困申请执行人实施救助38件52人次,共发放救助金28.43万元。

    三是延伸救助方式,完善困难群体各种司法关切。 加强对司法救助方面规定的宣传,确保困难群体及时了解司法救助内容;开辟绿色通道,设置司法救助窗口,开展司法救助热线电话,配备专门法官提供法律咨询,同时进行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审查、现场收费和网上登记“一站式”服务;实行特案特办,对于行动不便或交通困难的群众,上门提供救助服务。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追索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对部分被救助的特困当事人积极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的生活状况,以便进一步提供有针对性的救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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