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法院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制定并完善了警车管理、人员考勤、绩效考核等多项制度,全力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警车管理制度,保障用车安全。为了进一步规范警车的使用,为审判、执行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规定全院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车辆的使用过程中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拨和管理。全院所有车辆都要遵守警车使用规定,决不允许公车私用以及警用标志装置不能违规使用,并规定各部门警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场所,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的警车和按程序批准外出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院内。另外对驾驶人员做出了严格的限制,确保用车安全。
二是制定人员考勤制度,加强工作纪律。为了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制定了人员考勤制度。该制度对干警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等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干警上班积极性。
三是加强审判工作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将所有诉讼活动纳入审判流程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立案、全程监督,并对已结案件逐案评查打分,对重点案件实行定期抽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四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工作质效。为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办案效率,从工作实际出发,完善了绩效考核办法。该考核办法考评内容全面明确,既适用于审判业务人员又涵盖了综合管理人员,评分标准详细完善,每一项设定了基础分,同时又有相应的加分和减分。考评程序公开透明,院里设有考评领导小组,保障考评结果的公平合理,为大家所接受,考评结果落到实处,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立功受奖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通过一系列完善的工作制度,实现了法院工作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