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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三管”树形象

  发布时间:2013-05-28 09:10:24


    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从加强人员、财务、车辆管理着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控制降低各类公务支出,树立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一是管好人。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加强岗位责任,做到任务到庭、责任到人。力求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对重点工作落实、上下班及请销假情况等进行日常督查和定期通报,从个案、个人抓起,从细微处约束,全面规范干警日常行为。

    二是管好钱。该院综合部门,所有公务经费由院统一保障,按照报告、审批、结算的程序办理;业务部门经费开支按照《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违反管理规定的一律自行承担责任。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招待费包干制,对接待规格作出上限规定。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业务庭室的督查工作,以杜绝乱收费、挪用案款的现象发生。

    三是管好车。该院车辆除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常规办案用车实行庭长派遣的外,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派遣。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公车逢假必休”的规定。燃油核定,强化节约,对每辆车辆百里耗油进行核定,每月由专人进行统计计算做表,减少耗油,避免超标。为每辆车定制加油卡,驾驶员只有在所开车辆牌号与加油卡牌号一致时加油站方可予以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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