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村委会法制主任工作”取得实效,淮滨法院坚持做到 “四个一”,深入推进“村委会法制主任”工作。
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组织村委会法制主任每季度到乡镇开展一次送法下乡活动,结合当前农村婚姻家庭、宅基地纠纷多发的实际情况,对《民法通则》、《刑法》、《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进行普法宣传,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制作成宣传手册予以发放,解答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
每月进行一次入村走访。村委会法制主任每月保持一次以上的进村走访,及时了解民情民意,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每周联络一次村干部。各村委会法治主任工作期间要加强与所在村村干部的联系,每周至少主动联系一次,了解责任村的工作开展情况,其余时间保持通讯畅通。村干部在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时,随时给予帮助。
每人发放一本驻村工作日志。在入村走访时排查出的纠纷,要在驻村工作日志中进行记录,及时与村委会班子、民调组织、村级调解员等共同沟通分析,确定处理意见,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