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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严格规范法官言行

  发布时间:2013-03-21 11:10:19


    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正义的代名词。法官不当的言行会让当事人对审判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司法的权威和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今年以来,淮滨法院从细节入手全面规范法官言行。

    一是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保持语言公正平和。法官对待自己审理的案件,要真诚、耐心听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给每个诉讼参与人以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

    二是要求法官不断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加强语言组织能力的培训和锻炼,避免因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的欠缺导致在审判工作中出现“言此则彼”,引起案件当事人误解,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三是要求法官时刻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和法院权威。法官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应当积极宣传法院的工作成绩和法官的先进事迹,注重维护法院和法官的声誉,切忌对个案草率、不负责任地发表个人看法,使当事人和承办法官之间产生矛盾,给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增加难度。

    四是要求法官主动运用法言法语树立司法权威。法官要注意加强学习,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善于运用高超的语言艺术和审判技巧,专注于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判决事实的认定和说理,使每一个诉讼参与人都能真切体会到法官的公正、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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