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淮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淮滨法检两院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审议讨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刚毅作了重要讲话,形成了会议纪要。淮滨法院为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会议纪要相关精神,经院党组研究讨论,形成了《淮滨县人民法院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院法官要进一步深化人大对法院监督工作的认识。摆正人大监督与审判独立的关系,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努力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健全与人大联络沟通的组织机构和联系人员。明确一名副院长作为与人大日常工作联系人。设立人大代表联络专线,由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在院内设立人大代表联络之家,加强与人大的日常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除每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还要向人大书面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人事任免及司法改革等法院整体工作不少于二次。适时主动通报对辖区稳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审判进展情况,争取人大的有力支持。进一步在人大指导下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将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力视为监督和改进法院工作的有效形式。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相关案件的审理,每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陪审率不低于20%。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回复工作。每年人民代表大会期间,由院领导分别带领中层以上干部走访各代表团,听取并记录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答其咨询的法律问题,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加以研究,着手改进;平时工作中注重充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建议权、批评权、视察权及询问权,由专人负责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登记备案,并全程跟踪,及时回复。
意见报送人大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刚毅十分重视,特别作出重要批示:县人民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后,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要求,及时回应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依法接受监督的态度诚恳。希望在今后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幸福和谐淮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