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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人民法院“四个结合”扎实开展示范庭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2-08-14 10:25:11


    2012年6月以来,为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部署的“两评查”活动,推进淮滨法院精品案件实施战略工程,进一步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我院以每个业务庭至少举行两次庭审观摩示范庭为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了示范庭观摩活动。截至目前,我院12个业务庭已分别开了示范庭,并组织了观摩活动,规定的示范庭任务已全部完成。

    一是注重与提高法官整体庭审能力相结合。审判委员会委员、各庭庭长均参加庭审,于庭审结束后,认真进行评议,填写《庭审评查登记表》和《庭审评查计分表》,由主管院长组织点评,肯定优点,指出不足,研究具体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法官在庭审中处置各种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是注重与转变日常庭审作风相结合。通过组织法官观看评选的优秀及瑕疵庭审录像,让法官对庭审中的问题有一个直观感触。同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庭审监督检查机制,规范和引导法官养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庭审作风。

    三是注重与人民陪审工作相结合。示范庭采取合议庭形式,安排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旁听,将参与庭审观摩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范畴,促使陪审员进一步提升陪审能力。

    四是注重与培养青年法官相结合。庭审合议庭成员规定一般是老中青法官相结合,每次庭审都要组织青年法官及刚进院的干警进行观摩,力求通过规范庭审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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