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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注重审判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2-03-30 15:45:30


    淮滨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质量,不断探索案件管理新方式,努力做到“四注重”,提高了审判质量。

    一、注重裁判文书制作。针对法律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全院范围内严格执行裁判文书逐级审核制度:一般程序性法律文书由书记员、审判员、庭长三级审核;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等),需由书记员、审判员、庭长、主管副院长四级审核,并要由庭长审签后报主管院长签发,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零差错”。

    二、注重案件汇报。严格案件汇报制度,明确应当汇报案件的类型、范围,按照汇报案件的层级,采取及时汇报与集中汇报相结合、口头汇报与书面汇报相衔接的多种案件汇报方式,力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赢得多方支持,使所办案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注重案件质量审查。由各业务庭骨干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对上级法院改、发案件、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剖析,找出问题症结,写出分析报告,及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由审委会认定是否属于错案或差错案件,年终将案件质量考核情况纳入审判人员考核范围,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四、注重庭审监督。由全体审委会委员组成评查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进行评查。评查人员在评查时针对审判人员在庭审的各个环节和审判人员的语言表达、驾驭庭审、裁决、处理突发情况等各方面的能力认真打分评比,庭审后对审判人员的开庭审理情况、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点评,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庭审不达标的审判人员,限期整改提高;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调离审判工作岗位集中学习。

责任编辑: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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