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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法院四点要求加强绩效考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1-11-14 16:12:20


    为了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淮滨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明确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对今年的绩效考评落实工作院党组提出几项新的要求,以确保把绩效考评工作做实、做好。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绩效考核所列项目非常精细,涵盖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法院工作的好坏,直接体现在绩效考评的分值上,因此,全院上下要对绩效考核高度重视,把绩效考评记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上。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各项考评工作的实施,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明确考评人员范围。为解决法官参评率低的问题,会议研究决定要求所有在审判、执行等业务部门从事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的法官,全部纳入考评范围,突出了审判执行序列这一主体,调动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综合管理部门业绩实行事实材料认定制,无证据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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