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为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该院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公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进行法庭辩论,公开宣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接受公民旁听,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群众反映的案件超审限问题,该院积极开展了 “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同时,借助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的立案、排期、审理、执行和归档,进行全流程动态跟踪管理,设定预警期限,及时提醒通报,较好地杜绝了案件超审限问题。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还建立起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定期通报,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庭室和干警限期整改,办案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