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长淮,蜿蜒东流,在大别山北麓冲积出一片广袤的原野,座落在这里的淮滨县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司法队伍——淮滨县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他们为淮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忠实履行着神圣的审判职责。
近年来,淮滨法院在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同志为首的党组带领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监督促发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荣膺省级文明单位、优秀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等。2009年,该院因工作成绩出色被河南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基层法院、全省法院系统案例报送先进基层法院。2010年再一次被信阳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基层法院”,这是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个连续四年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同时,2010年该院在全市政法系统社会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前三名,受到了上级特别表彰。
一、不断强化审判监督,构建审判工作新格局
县法院通过理顺审判关系、加强审判监督,对审判工作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1、理顺审判业务关系,构建审判工作新格局。该院针对过去各审判庭职能交叉、职责重叠的状况,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四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了调整,改变由一个部门一包到底的做法,分别由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不同部门承担,实行了“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对诉讼立案、诉讼费收取、案件执行等诉讼环节进行“三统一”分工,即各类案件立案工作统一由立案庭负责,诉讼费的收取统一由财务部门负责,案件的执行统一由执行局负责。“三分立”和“三统一”的有机结合,理顺了审判工作关系,明确了各业务庭职责,初步构建了“大立案、精审判、强监督、重执行”的审判工作新格局。
2、强化审判过程监督,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县法院实行了近5年的绩效考评,经过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为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做法。一是建立和完善了质量效率评价体系。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试行)》、《督查工作规定(试行)》、《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审判态势分析会制度的规定(试行)》等一系列规定,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从立案到审结至归档全程跟踪管理体系。采取质量与效率监督、评价举措,包括:审限预警提示、旁听庭审、案件督办、个案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发回改判案件评析、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既从静态方面对上诉抗诉、改判发回、调解撤诉、已结案件归档率等方面进行检查、通报,又从动态方面对案件审理期限、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制作签发等审判过程进行全程控制。二是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保障案件质量。该院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负总责,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制定各类案件评查标准,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与干警业绩、岗位目标责任挂钩,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管理功能和激励功能作用。目前已完成评查135件重点案件的任务。三是通过开展庭审考评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提升业务水平。该院已先后多次举行了庭审观摩活动,由各党组成员任评委,要求各业务庭找出典型案件在院内开庭,各评委现场打分,各庭室负责人统一观摩,周一例会时由专职审委会委员进行讲评,指出庭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改正的方法。同时,按省高院的要求,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将裁判文书“暴晒”在阳光下,接受大众监督。
二、 不断完善队伍监管,规范干警业内外行为
该院始终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将队伍的约束管理作为内部监督机制的关键环节。通过落实队伍监管责任,规范干警业内外行为,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积极探索管人与管案相结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落实队伍监管责任。该院将队伍管理作为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坚持长抓不懈。“一把手”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年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该院制定了《县法院干警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分管部门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分管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
2、强化对审执权力的监督。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关口前移,将纪律监督渗透到审判和执行中,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使审判工作的审判监督和对审判人员的纪律监督相互依托,互相促进。对违反审判纪律不宜继续从事案件审判的,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更换承办人或合议庭。
3、约束干警业内外行为。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全面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自我约束的良好习惯。该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在诉讼活动中与律师和当事人行为的规定》、《法官与当事人行为“八项纪律”》等,严禁干警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案外的不正常交往。对法官离职、退休后两年内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活动做出明确规定,制定法院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行为规范等,防止干警因获取非法利益而走上歧途。建立廉政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听证。目前,该院已聘请执法廉政监督员达36名。
4、大力开展反腐倡廉。该院进一步健全违法违纪举报制度,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在“窗口”部门设置举报信箱。2003年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共收到举报线索156件。对长期有反映而一时难以核实的,果断调整审判、执行岗位。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及时予以诫勉谈话。对重大举报线索,“决不袒护,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搞将功补过”,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通报一件。2003年以来,该院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件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该院党组始终认为,有效的监督产生好的队伍。如今淮滨法院正以昂扬的姿态,再接再厉,拼搏向前,创造着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