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后,淮滨法院结合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上下团结一心,奋发上进,克难攻坚,执结了多起积案。其中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祝某欠款纠纷一案,经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1996年10月祝某找到程某请程某为其收购红麻,结算后祝某欠程某货款36350元,后经程某多次催要,祝某拒不偿还。程某无奈于1998年一纸诉状将祝某告到了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祝某偿还欠款36350元及利息。本以为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就可以找祝某要回欠款,哪知祝某视判决书为法律白条,反而更加不理会程某。为了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程某于1999年1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奔走于银行、房产、国土、车管等部门查找被执行人祝某的财产,但被执行人有意规避执行,没有查到半点财产线索。由于法院查不到祝某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程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祝某的财产线索,祝某其人也突然下落不明,经申请执行人程某同意,该案裁定中止。
案件中止后,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该案的执行,一方面不定时地前往银行等各部门查询祝某的财产情况,另一方面多次动员申请执行人程某,希望程某能通过其周围的人群打听线索,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2011年6月2日,程某向法院反映,祝某因家人病故回家奔丧。考虑到祝某丧事在身,执行干警并没有立即对其采取措施。2011年6月6日,适逢一年一度的端午佳节,守候在车站的执行干警将买票准备离开的祝某控制。经过整整一天的时间,祝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感动于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态度从开始的冷漠抗拒转变为积极与程某协商。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执结打击了规避执行的“老赖”,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法院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