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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规范使用破产援助资金,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10 10:15:55



你好,这边收到淮滨县法院支付的破产援助资金5万元……”2022年,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经指定确定为淮滨县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该律师事务所即开展接管、接受债权申报、审查确认债权等工作。管理人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开立管理人账户刻制管理人印章费用、管理人员工资、聘用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等费用,因该公司“无产可破”,管理人报酬未能支付,遂向淮滨县法院申请破产援助资金。经过初审及复核后提交破产专项资金审批小组审核,根据破产案件具体情况及管理人履职情况,最终决定给予该律师事务所5万元的破产援助资金。


“通过破产援助资金制度,给予管理人破产费用保障支持,有效提高了管理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保障清算工作完成,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衷心希望淮滨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能够良性循环,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中发挥最大作用。”事务所负责人说到。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从三个方面持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力度,助力破产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以“良策”促“规范”进一步完善破产援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细化破产援助资金适用范围等内容,促进破产案件专项基金的规范管理及发放。二、以“科学”提“质效”综合考量破产管理人履职忠实、勤勉、专业程度,结合案件复杂程度,科学确定破产管理人履职援助金额。三、以“发放”添“动力”定期审核破产管理人提出的援助资金申请,仔细核查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破产管理人依规发放破产援助资金,激励破产管理人积极主动投身于破产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HB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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