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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9 17:19:37


中共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6日至7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淮滨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抓部署。在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淮滨县法院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当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督查和指导并设立问题整改专班,负责协调和组织统筹工作。10月份以来,我院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6次,专题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挂图销号抓整改。院党组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及时研究制定《淮滨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巡察整改台账,整改方案确定后,院党组把抓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整改;各党组成员分别和牵头部门负责人逐一研究整改事项、破解工作难题、推动落实到位。
三是严明态度抓实效。县法院党组坚持把每项反馈意见都作为必答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三大类问题,形成72项具体整改措施的整改台账,将责任落实到5位责任领导、6个牵头部门、14个实施部门。
截至1月10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8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巡察移交的信访件4件,已办结4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中心工作任务方面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学习不严不实,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自觉看齐意识不强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落实“第一议题”的制度,由政治部专人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上提报第一议题集中学习。整改以来,各项学习及会议全部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保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将会议记录与学习资料存档;三是每周组织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2)个别党员干部作风漂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相关同志按照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内容,对全体党员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学习笔记不全、不认真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完成,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建立定期抽查党支部与党员学习记录制度,不定时对全体党员学习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认真核对党员笔记,确保学习笔记与学习计划相符,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激发全体党员自觉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2.在履行核心职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中心工作任务方面仍有差距。
(1)运用“枫桥经验”解决诉前调解问题的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淮滨县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细则》等文件,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核、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等政策制度,主动融入辖区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法官融网入格,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构建预防在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二是立足专业优势,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指导,组织专题培训、同堂培训、线上培训,切实提高辖区“三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化解矛盾能力,把辖区“三员”队伍打造为辖区“法律明白人”矛盾纠纷化解的“排头兵”;三是进一步完善《淮滨县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压紧压实人民调解员职责,拧紧责任链条,推动诉前调解工作见实效、出实绩。四是深入自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立案台账,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立案不规范及对相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未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办理问题,明确责任,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2)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发展不均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审判管理系统调取2021年以来一审被发回改判案件,对于案由、承办人、发改原因等数据进行了汇总,并重点分析评查了2023年案件被发改原因,形成评查报告,全面梳理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助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二是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质效指标为抓手,严格案件审理程序转换,分管副院长签字同意后由审管办进行程序变更审批。同时,紧盯案件流程节点和环节对接,对于已经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案件,督察部门对案件办理环节耗时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三是落实“发回改判案件要上审委会讨论”的工作要求,同时依托发改指平台加强和上级法院的对接,及时沟通交流,减轻群众诉累。
(3)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情况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能动司法贯穿工作始终,持续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发挥数据优势,对重点领域工作认真研判,主动作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作用,对于类型化案件和新型案件按程序上会讨论研究,确保裁判思路统一,提高司法建议的数量和质量。
(4)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①执行工作有不规范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温亚辉同志具体问题已经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涉及孙坎同志具体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二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结合每周支部集中学习活动,开展执行业务学习,并进行研讨发言,确保学习效果;加强对执行干警办案的指导和监督,党组书记每周对执行案件逐个盘点,逐人查问、逐案分析,抓早抓小,严防出现执行不规范现象。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活动40余次。三是定期开展以案促改学习活动,选取执行领域典型案例15件,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
②片面追求案件执行终结率,未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导致恢复执行率较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调查常见的网络查控、不动产、公积金等财产信息并设置专人对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处置情况持续跟进,加快财产处置效率,避免有财产不执行、消极执行发生;二是设置终本专员,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重点监管,结案时先由终本专员审查财产调查、处置情况和其他结案要件,再交由局长审批,确保终本案件的质量。整改工作已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中;三是持续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穷尽一切办法提高执行案件到位率、执行案件完毕率,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中。
③执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执行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司法礼仪培训,深化为民情怀,转变服务作风;二是强化执行案件管理,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监管,重点核查执行文书涉及财产信息,确保无误,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信息登记留痕,认真摸排,及时查控;三是落实院局长接访制度,每周一、周五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接待当事人,对当事人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对确有违规办案的执行干警,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5)优化营商环境在涉诉企业降成本提效率方面部分指标仍需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综合效能,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推动涉企纠纷在诉讼前端分流化解;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审限管理,开辟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发挥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简、快、灵”的优势,降低涉企诉讼的时间成本;三是坚持能动司法,精准前置司法服务,创新推出“淮商法律服务窗”、涉企“绿码”标识、成立“银企纠纷调解中心”,着力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零成本的司法服务。截至2023年12月份,县法院营商环境“执行合同”15项指标均排名全市前列。
3.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中共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抓实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全院“一盘棋”,有力地形成了“党组抓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凝心聚力”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二是定期分析研判,严守舆论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理思路、明方向、抓落实,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4次;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舆情分析研判;三是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弘扬法院正能量。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阵地建设,通过多维度、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新成效,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话语主导权,传播法治正能量。2023年以来,淮滨县法院共发布387篇宣传稿件,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发布120篇次,省级媒体发布663篇次,中央级纸质媒体发布5篇,多篇文章在《法治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上报道。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在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方面存在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
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压得不实
(1)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考勤签到流于形式,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情况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签到设备,由指纹打卡变为人脸识别打卡,防止代人打卡现象发生,保证打卡签退无死角、无漏洞;二是加强上下班工作纪律督促通报,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请销假制度,把考勤签到情况与年底绩效考核进行挂钩,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同志不得纳入评先评优范围;三是严格落实干警外勤备案制度,有外勤、学习、开会等情况的,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完善请销假程序;四是强化廉政教育,院领导上廉政党课8场、通报系统内反面典型案例5批次,做到党风廉政教育,常抓不懈。
(2)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教育,各党支部持续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2023年以来,全院和各党支部会议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8次;二是建立从严管党治党与审判执行工作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审务督察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督察通报,强化审判执行监管,持续释放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三是紧盯关键节点,本院2023年以来在“端午假期”、“五一假期”、“中秋假期”开展节前廉政教育3次、发送廉政短信3次,时刻提醒全院党政干部紧绷廉洁弦,任何时刻都要严格要求自己。
(3)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放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助力“三不腐”一体推进;二是持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特别是“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切实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2023年以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4次;三是紧盯问题责任落实,推动自查整改,督促院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常抓常管,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把以案促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干警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问题
(1)办公室人员办公审稿校对不认真,导致文书内容表述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核查错误文件制作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全院干警就起草法律文书、文件及校对工作进行整改。开展干警作风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二是进一步完善审稿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形成撰稿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进行终审,杜绝出现瑕疵和错误;三是完善重大文件错误责任问责制度,做好文件留存,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2)个别书记员工作缺乏责任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就公布信息不仔细、不认真引起舆情问题,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规范发布流程,在发布前,由执行局专人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进行签批,由政治部进行最终审核;三是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开展聘用制人员考核,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不让“干得好干得差”一个样。2023年8月完成聘用制书记员考核,出台《淮滨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清退5名业务能力差和责任心不强的聘用制书记员。
(3)法官作风漂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李海、熊晓晓等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每季度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评查,对于文书质量差的承办法官进行谈话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发送裁判文书前,严格应用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程序,防止出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政治部及时核查人事档案信息,改正错误,对于巡察反馈问题涉及具体人员孟慧峰、孙坎填报信息不准确问题,立即重新核查,并在人事系统上进行集中更改。强化人事档案管理,针对人事档案填写问题,专人专项整改核对,主管领导核查把关,确保人事档案经得起组织检验;二是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回头看”机制,认真核对人事组织关系,有档必核,有错必改,建立动态管理汇报工作机制,实时更新人事信息。
3.廉政风险防控抓而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问题
(1)公务接待“三单一票一函”不齐全,签批手续不齐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缺少材料已补齐,完善补充清单和审批手续;二是制定完善了《淮滨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①会审会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支出申请单已经完善补充;二是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政策再培训,加强廉政风险教育。
②差旅费报销不规范。2022年1月份记账62号凭证反映:李学峰、吕小梅二人到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移送材料,出差路线淮滨一阜阳一合肥,但在其二人报销差旅费时,李学峰出现一张阜阳一潢川的火车票作为报销凭证,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核查了李学峰、吕小梅出差路线,李学峰已经将多报销的交通费用退还。
③违反财务报销制度,支付工程款项手续不齐全。2022年1月份43号记账凭证显示法院在仅有工程预算书未见决算书的情况下支付多功能审判庭大门维修费用65394.91元。2022年3月份记账54、56、58、59号凭证发现存在维修工程款支付时均无工程决算、工程验收报告的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补齐完善了决算材料;二是制定《淮滨县人民法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和流程图,细化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管措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制度不严,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及民主生活会工作,建章立制,党支部符合成立党小组条件的,成立党小组,实现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院督察室不定期到支部检查各支部集体学习情况,督促支部学习程序标准化、严肃化;二是注重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深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提醒院领导班子准备材料,按照流程查摆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在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班子成员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党组、总支抓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现象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院党组每年定期听取各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并督促党支部书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规划,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双促进;三是坚持联动式考核评价。坚持机关党建和司法审判工作一体考核评价,把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纳入干警个人考核方案,细化指标、充实内容、完善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干警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党建成效与司法审判实效综合评价、融合考察的鲜明导向;四是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任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党员作为老干部支部书记和委员,推动老干部支部积极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政治教育,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3)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资料缺失较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核算党费收缴基数,并在党员工资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党员个人的党费基数,确保党员及时按照新工资标准进行党费交纳;二是完善了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共产党员缴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及党费交纳收据,定期开展党费交纳督促工作,对于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已完成老干部支部2021至2024年党费补缴及收缴,并交纳至县委组织部。
2.存在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部认真对照淮编字﹝2003﹞2号、﹝2015﹞16号、淮法﹝2018﹞93号文件规定,及时进行中层领导干部职位配置调整,整改超岗位配置领导干部问题;二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科学选人用人。紧扣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三是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增强做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性,严格用人标准和责任。
3.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不严谨,存在违反“一事一议”的议事规则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高制度执行力。继续完善党组议事制度,严格遵守“一事一议”及“三重一大”规则,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议题征求、审批等程序,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末位表态的充分讨论制度,在“三重一大”决策中严格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三重一大”决策必须人人发言,办公室如实全面记录每名班子成员发言情况,党组研究重要问题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汇报事项严格遵守一事一汇报,不笼统汇报,提高汇报议事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人员学习,提升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水平,逐人逐项详细记录讨论过程;三是核查值班补助多发放问题,组织退还多发放的补助款项,认真履行财经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
4.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及时将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中去;二是严格执行每周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通过结合主题教育、主题党日、法院大讲堂等形式统筹部署,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级文件精神、党纪党章等,将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党支部各项制度,全体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周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将会议、活动记录记录详细,做好签到、会议照片归档等工作。机关党总支牵头组织了“三会一课”执行情况检查,目前“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较好。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在县委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严肃认真的集中巡察整改,我院整体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永远在路上,巡察整改工作与上级党委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县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抓常抓长、久久为功,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将继续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坚决杜绝“过关”心态和“交卷”思想,把深化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院党组将继续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驰而不息抓好整改,明确专人对整改台账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务求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全力防微杜渐,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淮滨县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中共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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