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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躬身前行

发布时间:2023-12-20 11:40:07


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躬身前行  

刘瑞刚,男,汉族, 1977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现任淮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积底气,提高综合能力。作为一年老法官,他始终认为法官的底气来自与专业的业务能力。一方面,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主题教育活动,坚定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时刻保护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及实务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对于新的法律、法规,他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领会并运用到审判实务。2021年《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实施后,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内容多,他就利用睡前及早起后的时间学习,实现了知识的更新。对于业务培训,无论是视频培训还是现场教学,他都积极参加。2023年4月,他主动要求参加了省法院组织的的建设工程合同及房地产审判实务培训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审判能力,做到在审判中具有充足的底气。

 讲正气,提高审判质效。多年的审判工作,他形成了周一接待当事人明法析理,周二周三周四集中开庭审判,周五走访调查、合议判决的工作模式。面对我院民事案件数量和难度的双增加,他主动承担起办理100%繁案的审判任务,并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一直处在全院的前列。对于院里安排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他都主动认领,从不叫苦叫累。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随时随地都可以与同事进行沟通交流,尽可能多的拓展审判思路,更多的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使个案得到公正裁判。2020年审结案件266件,结案率达到97.79%,调撤率44.74%,平均审理天数51.66天;2021年审结案件253件,结案率达到98.12%,调撤率37.94%,平均审理天数46.44天; 2022年审结案件222件,结案率达到99.1%,调撤率44.98%,平均审理天数33.95天。三年的审判质效均居全院前列。在2022年院第一次组织的办案评比中,他的团队被评为质量、效率、效果三优办案团队,他被信阳市中院荣记三等功。付出总有回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宣传、信息、调研等单项工作多次被省高院、市中院表彰为省市先进个人,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300多件,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30多篇。

 立刚气,树立司法权威。作为一名法官,每年都要遇到许多疑难、复杂案件,在面对这种案件时,他迎难而上,敢于担当,毫不退缩。在面对这关案件,他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判则判,以彰显法律的权威。2022年,他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淮滨县某庄村民委员会追偿权纠纷一案,该案事发于2009年,历经四次诉讼问题没有解决,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分别对我院原承办法官进行多次信访。他认真研判案情后,发现该案的背后是该村两个家族之间的对立。通过做大量的走访、调查、沟通工作,最终判决由淮滨县某庄村民委员承担责任,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针对原告李某某向法庭提交虚假证据的行为,依法作出对其罚款3000元。判决后,原告李某某表示息诉,被告张某某表示罢访,被告淮滨县某庄村民委员会表示服判,至此,一起历时长达七年的案件得到彻底化解,彰现了法律的尊严。

 刘瑞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对法官职业群体的关爱来源于对人民的尊重,对法律的敬仰。他用自己的无悔的年华,秉持公平和正义的操守,让天平在西北边陲这片热土上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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