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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淮滨县林业局举行“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23-07-17 20:14:00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7月14日下午,淮滨县法院与淮滨县林业局在淮南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举行了“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远银和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洪蕊共同揭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代表和县林业局干部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生态修复基地的设立是“林长+法院院长”机制推行的生动实践,是依法加大保护淮南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强化湿地保护、促进湿地生态修复,推进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作为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宣传示范、教育引导、以案释法等形式,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法院职能,营造出打击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倡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保护实践,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美好生态的来之不易,把淮南湿地真正打造成“生态港城水景淮滨”的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本次“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 ”揭牌仪式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多方联动,共同为淮南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稿:王林雪

责任编辑:HB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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