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在线 | 引入公证见证 促进执行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23-06-28 16:37:51


为提升执行质效、体现公开透明的执行过程。6月26日,淮滨县法院邀请县公证处对强制执行车辆进行全程见证。


原告李某诉被告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淮滨县法院判决黄某限期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息3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淮滨县法院遂作出查封黄某名下车辆的裁定。但如何能准确及时找到黄某车辆,保证该案顺利执行,却成了一个难题。


6月26日早上,经过前期的仔细排查,执行干警王牧终于确定车辆具体位置。到达车辆位置后,为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及避免不必要纠纷的产生,执行干警王牧便联系县公证处,邀请公证处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在公证处人员的现场见证下,执行干警王牧仔细核对车辆信息,清查车辆内物品,公证处人员配合清点、登记、录音录像,整个过程持续1个多小时。在所有登记物品核查无误后,执行干警联系拖车将涉案车辆拖至淮滨县法院。至此,强制扣押车辆过程圆满结束。


“这次强制扣押车辆行动,不仅要确保执行到位,更要保证公开公正,困难程度自然不言而喻。一路跟随,感受到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和忙碌,为他们的敬业精神点赞”公证处人员李某说道。

在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中,公证机构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特别是执行现场财产较多、涉案财产价值较高的情况下,邀请公证员见证,能够最大程度确保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减少纠纷的产生。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积极引入公证资源见证执行,充分利用公证司法资源,减少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能,让执行工作看得见、看得清。

供稿:孙治虎

责任编辑:HBFY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