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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罕事!被执行人喜笑颜开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3-06-09 21:08:31


“今天我说啥也要见见赵法官,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他为了我的事尽心尽力,太感谢了。”6月6日,淮滨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送到淮滨县法院,以表达对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暖心执行的感谢。

 

据悉,原告韦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2023年2月23日,淮滨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限期内向原告韦某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46000元;婚生子小张由被告张某抚养,韦某定期向张某支付抚养费。但被告张某并未依判决期限向原告韦某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韦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赵戈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经了解得知,张某未在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的原因是其父亲生病,急需用钱救治,且张某请求淮滨县法院尽快解除其名下4万余元的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如何尽快解冻张某名下账户,且让申请执行人满意?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思虑再三,赵戈遂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做和解工作,提出是否愿意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和抚养费抵消的和解方案,这样既能迅速解除对张某名下银行账户资金的解冻,用以救治生病的父亲,又使得韦某及时履行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支付抚养费义务,双方当事人听后表示理解和支持,一致同意达成和解。

本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倾情为民、柔性化解矛盾。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秉持为民执行、善意执行理念,用心倾听诉求、耐心化解矛盾,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执行全过程中。

 

供稿:孙治虎  

 

 

责任编辑:简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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