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淮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振芳提请的干部法律职务任免事项。

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免的议案》
任命
王仁地为淮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杨为淮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杜远银为淮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存春为淮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王仁地代表县法院新任职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高日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接受新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今后将自觉接受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忠诚履职,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动淮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