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切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提升,确保全年办案目标任务圆满顺利地完成,淮滨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快办案力度和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提升司法品质和质量,以实际行动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9月27日刑事审判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陶某某介绍卖淫一案。2022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陶某某招揽固始县未成年少女在淮滨县境内进行卖淫,陶某某多次通过微信在网络上联系嫖娼人员,让嫖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卖淫嫖娼行为。本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500元。本院于9月28日进行宣判,被告人陶某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陶某某主动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五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丁某某多次联系或经他人介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老板,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安排公司会计为他人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抽取4%的票面回扣。张某某为了进行虚假抵扣少交税款,让被告人丁某某多次大量为其虚开没有实物交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税款抵扣。案发后,丁某某退赃300000元,张某某退赃385500元。本院于9月2日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丁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2年1月份以来刑事审判共收案321,结案278条,五年以上判处11件16人。2022年9月份刑庭共受理案件68件,已结61件,五年以上判处1件1人,聚焦“百日行动”打击重点,持续从严打击侵害弱势群体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
在今后的工作中,淮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砥砺奋进,以公平正义为导向,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在持续做好高质量审判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设,服务中心工作,探索改革创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刑事审判庭 王林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