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淮滨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针对《2020年淮滨县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淮滨县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草案)》,我院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提升“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企业权益保护”“不动产登记”“信用环境”等指标,我院牢牢把握中心工作,树立法治是良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结合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现将我院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充分认清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党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教育,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与中院相关部门对接,了解考评指标、对调查问卷和调查表,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和佐证资料库,细化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与相关配合单位沟通协调,建立任务分解表,要求相关单位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我院成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合议庭和破产合议庭,专门审理营商类案件和破产类案件。我院全体干警也坚持上下一盘棋,按照院党组决定和安排,从2021年10月底开始,在工作日每晚加班至九点和周六全天加班。
(二)针对“执行合同”指标
1、我院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执行费的减、缓、免手续,及时为胜诉的案件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我院已审批了一家公司的诉讼费减免申请。对于律师费与司法局协调,监督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对于保全费和执行费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费。
2、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一是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确保当天立案,一审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可以网上立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二是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三是严格审限管理,我院要求涉企案件当天分案,5日开庭,25天内审结,向当事人推送公开信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手段,要求执行70天内结案,降低结案平均用时。四是大力完成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指标。五是深入开展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激发诉讼程序效能,提升审判效率。
3、我院现已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向诉讼参与人送达诉讼文书,包括电子诉讼平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可以实现证据交换、网上阅卷、类案智推、职能文书等。
4、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
5、我院成立专门的诉前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形成了调解名册并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建立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
6、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房产、工商、民政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推动形成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审慎采取保全措施。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来综合解决执行难问题。2021年我院已有一件公安机关移交的拒执案件和一件自诉拒执案件。
(三)针对“破产案件”指标
我院目前未有破产案件,正在根据指标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我院成立了破产合议庭,破产案件交由专业法官进行审判,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改革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县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措施,解决破产经费不足和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开设账户等问题,全面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积极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
(四)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1、发布投资者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司法宣传推广工作。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
2、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等案件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制定特邀调解制度文建,并建立调解员名册。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发力,做了许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个别方面也存在短板和不足。
(一)关于执行合同。从上级法院反馈的数据,结合全县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来看,在受案数量持续增长的态势下,县法院的审判质效指标稳中有升,总体向好,但审判执行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转换程序、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诉讼等现象;部分民商事案件久审不结、久拖不决;部分案件审限管理不严,因鉴定评估、管辖异议处理、诉前调解导致普通程序适用较多,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较低;对案件终本终结以及恢复执行把关不严,少数案件短时间内多次终本、恢复。这些都是拉长案件审判执行周期,影响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的直接原因。
(二)关于破产案件。
我院尚未审理、处理过破产案件,没有可参照的案例,只能根据指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
(二)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我县尚未有上市公司,对相关指标如何体现。因我院股东诉讼案件较少,有相关审判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知识学习、运用能力有待提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1. 严格审限管理,压缩审理时间,使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步入“快车道”。
2. 高效办理执行案件,优化执行效果,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强化诉前调解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减少营商环境案件数量。
3. 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普及网上办案,降低营商环境案件诉讼成本。
4. 强化营商环境案件审判态势分析和通报考核工作。
(二)继续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效率。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围绕与“执行合同”相关的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等指标,进一步加强诉讼执行案件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执行期限,严格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建立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办案、结案,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的时间和成本,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