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淮滨县法院期思法庭通过“互联网庭审+微信视频”的方式成功审结了两起离婚纠纷案件。
王某(化名)起诉李某(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生活工作,且工作地点均属于疫情中风险地区,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期思法庭沈小平法官决定利用网络手段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最终虽未达成调解,但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
张某(化名)诉赵某(化名)离婚纠纷一案,因原告张某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工作,赵某在老家淮滨,该起案件通过“互联网庭审+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随后,赵某当场签署了调解意见书,赵某签名后,沈庭长通过微信将该意见书发送至张某手机,张某确认无误后,同意了该调解意见。最后,沈小平向张某确认了送达地址,将该意见书及其他诉讼材料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张某处,在张某签字确认后一并寄回。
为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求,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因疫情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淮滨法院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进一步借助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诉讼平台,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疫情防控下的线上司法服务,实实在在做到“为民办实事”。